近年来,娱乐媒体一直强调艺人或艺术家要有娱乐心态,很霸道地认为,自然是公众人物就没有或必须牺牲自己的隐私和生活方式去取悦媒体和读者。窦唯的反抗于法律自然是错的,但在反抗媒体过分侵扰个人生活、影响个人尊严方面,这件事是具有积极性的。
这几年也是内地娱乐圈发展最快的几年,也是内地娱记成长最快的几年。两者发展虽都处于亚健康状态,但就实际情况看,演员们的整体状态更加可怜。因为记者们深刻懂得自己握着笔杆子就等于掌握了舆论,然后颐指气使。当然像广州、北京、南京个别媒体的娱评够舆论,但局部的亮点依然掩盖不了整个内地娱记良莠不齐的尴尬局面。
因掌握了舆论的力量,娱记原本也可以促进娱乐圈的健康成长,同时自身也不断进步。但实际上,内地娱记圈却做的相当糟糕,他们不但没有促进娱乐圈的进步,反而很多时候一直在添乱。真正能够站出来说句公道话的娱记是少之又少。看看内地娱记这些毛病:个人喜好,一律当先;挑事端,齐超作;闭门造车,家常便饭;所谓“影评人”;以讹传讹的长舌妇;没有红包说什么好话?自以为是;崇洋媚外。难道不算病入膏肓?
第一病:个人喜好,一律当先。
内地娱记们,因为握有笔杆子,因为有媒体做后台,所以观点太过主观、走向极端,且带有强烈的个人爱好。实际上,他们逐渐在将新闻的客观性抛向脑后,忘记了作为一个记者起码的应有职业道德。
如果他们不喜欢一个艺人,那么以后凡是牵掣到这个艺人的报道一律扭曲。反之,比如四川某报纸每隔一周左右时间就表扬一下内地某女星,报道中每个字都充满了爱意与吹捧。两种极端的背后,都有个人爱好的成分。
这个年代,女艺人在中国大陆尤其难混。艺人要么要有女人味,比如范冰冰;要么就是玉女,比如徐静蕾,记者就会大力吹捧。缺少女人味的角,又不是青春玉女,对不起,记者不买你的帐!反正现在连部《新闻法》都没有,我就歪曲事实,你敢怎么着我!你还不是靠我的笔头来出名?
这样以来,大众看娱乐新闻,本来是一件消遣的事,现在却搞得看后很是郁闷。这就像,前些年,我们看内地的娱乐电视节目,浓烈的说教意味搞得娱乐节目一点不娱乐;而现在超女想唱就唱,观众也赏心悦目。这就是进步!但是娱记们,他们却在把一件娱乐的工作做的很糟糕。
第二病:挑事端,齐炒作。
内地娱记太喜欢挑起事端,然后联合炒作。内地娱记总体环境不好,不知是心理作祟还是什么原因,似乎容不下别人红。一旦有人红,必然有记者站出来挑毛病,而且有的记者简直就是为了表现自己的标新立异,而对攻击对象尖锐批评,甚至诽谤。
今年上海国际电影节,当颁奖嘉宾说出“《情人结》、赵薇”的字眼时,迎来下面中外观众、影迷的一片掌声。之余也有3、4个中国记者的“哦,哦”的嘘声,以及“不用说了”的话语。然后马上接下来等小赵上台时,这些记者马上开始“上边,这边”、“不要走”的喊声,大概是要拍照。然后第二天出来的新闻是:当赵薇上台领奖时,场下嘘声一片。只是这“嘘声一片”只不过是3、4个大陆娱记的不礼貌表现而已。而这种不礼貌是作为一个人应该感到耻辱的;其次,作为一个记者工作者,应该为你新闻的不客观,感到羞耻!
我要表达的是,在中国自己主办的一个国际电影节前,在国内外影人面前,面对本国演员荣誉影后,中国的记者在中外同行的面前,“哦,哦”,是不是有些类似穿着拖鞋去看芭蕾舞剧的模样?作为一个影迷,一个普通观众,起码也应有要求最低的礼貌,而很遗憾,大陆娱记没有做到这一点。
同时,内地记者圈相当团结,动不动就联合起来,一起捧红、一起弄臭某个艺人。但是纵观很多娱记的新闻,什么“可靠消息透漏”、“该明星身边朋友告诉记者”、“记者香港同行透漏”,搞到最后,弄了半天全是娱记自己过家家。这就牵扯到下面的假新闻。
第三病:闭门造车,家常便饭。
新闻事件一发生,娱记也不去采访当事人,或者虽然想采访却吃了闭门羹,于是憋着一口气,大骂该明星耍大牌,闭门造车,乱说一气,然后发表。在社会、时事新闻中,出现假新闻后果严重。但在娱乐新闻中,假新闻却是家常便饭,也没有人去追究。
假新闻的后果,一方面,被写的艺人可能会站出来告这家媒体,然后这位记者马上出来道歉,说是误会之类。也因为艺人还是要靠记者吃饭的,所以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根本不会借助法律。当然很多时候,明星已经习以为常,所以会对这些虚假的新闻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但这就更加纵容了记者们的嚣张气焰。
第四病:所谓“影评人”。
娱记不是影评人,所以不用去看电影。或者他们为了显示自己职业精神专业一点,为了写影评,自己去看了,肯定也不是从影评人的角度看的。他的观点,代表的只是一个普通观众的看法而已。但因为他掌握了媒体舆论的力量,于是可以堂而皇之地把自己的一家之言强加给众多观众,包括演员、导演本身。
如果这个“一家之言”稍微客观还可以,但很多时候却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奇思妙想”,带有强烈的个人偏见。于是,除了张艺谋、冯小刚的电影外,娱记可以任意给一个演员以“票房毒药”的称号,但给的标准不是电影的性质,电影的好坏,而是自己毫无根据的喜好、偏见。
第五病:以讹传讹的长舌妇。
在没有网络的时候,记者做新闻,要实地采访,求证。现在有了网络,一旦网上来了八卦消息,各类纸制媒体在不加求证的前提下,第二天就堂而皇之地放到娱乐头版。当然在令人瞠目结舌的新闻最后,娱记没忘记加上“记者就该新闻试着联系某某的经纪人,结果对方关机”。
你说,这是什么事?内地娱记被港台媒体牵着鼻子走,以讹传讹,已经不是一遭两遭的事了。
第六病:没有红包说什么好话?
车马费,又叫红包,好处费,是一种灰色交易,现如今已经成了媒体的潜规则、钱规则。至少娱记是如此,唱片、电视、电影新闻发布会,没有“车马费”,去个屁。当然这也要看这个明星的走红程度。
看看天涯上这些:——说某电视台记者参加某明星新闻发布会,先是摄像来,领一份钱走了,之后是编导,领了一份钱走了,再之后是记者,领了一份钱走了,最后是摄像、记者和编导再签一次到,再领一份钱。
——说某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到了之后把名片递上去,主办方说,邀请名单里没有你,所以就意味着没有车马费。这时,该记者立刻拿出另一张名片,主办单位说,还没有,于是记者又拿出一张名片,主办方说,也没有……
——还有个某娱乐杂志记者,新闻发布会去晚了,就找到主办方负责人,说红包怎么不给我。负责人说,现在艺人正在采访,我先在里面接待一下,等完事后给你。几分钟后,该记者推门进去,说话声音很大:“红包怎么还不给我?”负责人赶紧把她拉到门外,小声说,采访完了就给你,稍等。没一会儿,该记者又推门进去,大声说:“怎么还不给我?”负责人又只好把她劝出来,如此反复三次。
——某电影新闻发布会,一名没有受邀请的记者闻讯前往,试图得到红包,主办方说,您的名字没有受邀之列,所以没有。该记者大怒:“怎么可以这样?这涉及到我的尊严问题。”我操,您还有尊严么?
——台湾某歌星在上海开新闻发布会,结果某报社去了两砣记者,在发布会领红包处不期而遇,于是两人怒目而视,其中一个说:“谁让你来的?”另一个说:“谁让你来的?”两个人便在现场舌剑唇枪地骂了起来。很明显,这家报纸只有一个红包的名额,却来了两砣记者,只好现场PK,残酷而又丢人。
第七病:自以为是。
一方面,内地娱记觉得自己是明星的老子,表扬谁,骂谁都是自己的权力;但同时,自负的内地娱记们,却又屡次被想出名的人玩的团团转。
与赵老师、“皇阿玛”一再纠缠的两位女士,不就是靠着我们亲爱的娱记出名的吗?没想到一世英名,自以为是的娱记却被两个小女子玩弄于鼓掌之上!
第八病:崇洋媚外。
中国人(大陆)尤其看不起自己,这些年内地很多东西都在模仿香港,香港模仿欧美,包括明星。现在内地娱记就倾向于狗仔。真叫好的不学,学的不精,还自以为学到了手,悲哉!
王菲如果当时没有去香港,恐怕也没有现在这么红,以她的性格早就被媒体集体封杀了。也早被大陆的媒体轰炸的一无是处了。要是王菲在大陆,她演唱会上的打扮早就被批成妖精了,现在因为她在香港,我们反而觉得她很是洋气。
说白了,娱记和明星无非是互相利用的关系,谁都不比谁真的高一等。其实,内地娱记过于高估自己的身份了,但这种过分的自信实际上是自卑的表现。大陆娱记大都是半路出家,没有受过正统的培训,脑子里没有法律约束的概念。所以才会出现“沉醉在谁的问题更能让他们尴尬的比较中”。
今年,近600名内地艺人电话网上被曝光,明星不堪其扰只得更换电话号码。结果,最着急的当然是平时口口声声嚷着要封杀某某艺人的娱记本人。原因当然是明星要如果更换电话,失去了联系,自己的饭碗也就丢了。他们被逼必须主动采取行动。于是6月5日,全国的36家报纸娱记发表联合签名信。声称:“一直以来而且以后也都会恪守职业道德,保证不会让自己手中的艺人电话外传,产生类似事件”。
只是不知道,对于内地娱记们,这所谓的“职业道德”是何物?这“恪守”、“保证”,又是什么? 一定程度上,是媒体逼疯了窦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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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harry
2006-05-20 17: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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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okok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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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harry
2006-05-20 17: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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